| 中国洗涤用品行业自律公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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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佚名 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7-6-23 10:12:03 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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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总 则
第一条 为建立并增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行业的自律机制,规范洗涤用品行业生产和经营行为,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,建立和维护公平、公正、依法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,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,制订本公约。
第二条 本公约以建立和规范行业与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,提高行业整体素质,树立行业良好形象为宗旨,对行业公约、企业守则、行业道德和公约管理等做出规定。
第三条 本公约是实行行业自律的依据,凡属中国洗涤用品行业的企业,均应遵守。
第二章 行业公约
第四条 以行业发展为共同目标,以人为本,共同努力,满足消费者需求,保障消费者利益,提高人民生活水平。
第五条 自觉维护本行业的市场秩序,严格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》等有关法律、法规,做到依法生产、合法经营。
第六条 鼓励创新,倡导科学发展观,努力改善经营管理,促进行业进步。
第七条 严格遵守有关工艺、技术、操作规程,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标准,坚持质量第一的方针。
第八条 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产品价格管理的规定,不得任意涨价、抬价、压价或以其他不法行为进行不平等竞争。同一产品的价格调整要相互兼顾,加强协调,反对倾销、盲目削价等损害行业和其他企业利益的行为。
第九条 坚持可持续发展的方针,自觉承担环保责任。
第三章 企业守则
第十条 在生产经营活动和业务交往中,要讲信誉,重合同,履行协议,严禁欺诈、哄骗等行为。
第十一条 同行之间提倡团结协作,相互帮助,共同发展。不做有损行业整体形象和利益的事,不做损人利己、贬低别人、抬高自己的事。
第十二条 共同维护本行业内技术和管理人才的正当流通秩序,在聘用业内其他单位人员为本企业服务时,应尊重其原单位的合法权益,不得非法获取、使用其原单位的技术成果、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。
第四章 行业道德
第十三条 提倡团结、互助、和谐、自律,维护企业声誉,发挥行业良好形象和整体优势。对行业中发生的热点、难点问题,应采取互通信息、共同研讨、友好协商等方式解决。
第十四条 提倡遵纪守法、廉洁奉公、讲究信誉、文明生产,要自尊、自重、自律,严格依法生产经营,增强法制意识,强化企业管理,不弄虚作假,注重生产经营实绩,进一步增强行业和企业的形象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。
第十五条 提倡对职工进行法纪和职业道德教育。加强职工学政治、学科学、学技术、学专业知识的教育工作,不断提高职工的道德修养和技术业务素质,树立敬业爱岗的风范,把职工培育成为有理想、有道德、有文化、守纪律的文明员工,把企业办成文明企业。
第十六条 提倡遵守社会公德,维护公众利益和公共秩序,保护环境,遵守生产及销售所在地的法规及各项规定。
第五章 公约管理
第十七条 本公约是行业和企业的自律性公约,是行业最基本的生产、经营守则。各企业应强化自律意识,切实遵守。
第十八条 凡违反公约并造成不良影响,经查属实的,视不同情况给予警告、行业内部批评、通报批评、媒体曝光等处理,有违法行为者交由国家有关执法部门处理。
第十九条 在实施过程中,有不完善之处,企业均可提出修改或补充建议,经中国洗涤用品工业协会理事会讨论通过后修改补充。
第二十条 本公约经中国洗涤用品工业协会第五届四次理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。
第二十一条 本公约解释权属于中国洗涤用品工业协会理事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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